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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货车轧死人保险公司“赖账”

编辑:Admin 来源:简约安全云 日期:2016-05-05 阅读:
某物流公司所属的半挂车到某公司拉货,在一车间门前倒车,司机观察不周,轧上睡在门前的农民工,致其死亡。事后,物流公司先行赔付给家属60万元,随后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。未想保险公司不同意赔付,理由是无法确认保险事故发生。物流公司则经过诉讼获赔58万余元,基本挽回损失。
物流货车轧死人保险公司“赖账”

物流货车轧死人保险公司“赖账”

某物流公司所属的半挂车到某公司拉货,在一车间门前倒车,司机观察不周,轧上睡在门前的农民工,致其死亡。事后,物流公司先行赔付给家属60万元,随后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。未想保险公司不同意赔付,理由是无法确认保险事故发生。物流公司则经过诉讼获赔58万余元,基本挽回损失。

诉讼之初,所有的证据都对物流公司不利。交管部门没有责任认定,死者有明显过错,就连鉴定机构的痕迹鉴定,均得出“未见与死者身体损伤对应痕迹”的结论。

击水律师事务所的于雪梅律师通过调取监控录像,向肇事司机、相关证人询问,查阅医院急诊抢救记录、死者《检验报告》及保险公司查勘记录,认定涉案车辆与死者发生了接触(碾压)致其死亡,肇事司机负事故责任。

最终,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,判决保险公司赔偿。在理赔数额上,保险公司也执不同意见,因为死者是农民工,非城镇户籍与城镇户籍死者的赔偿标准有差距。本案中,物流公司是按照城镇标准先行垫付的,而保险公司不认可。于雪梅当庭理论,死者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,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。

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86952元,加上前期理赔的交强险20万元,共赔付586952元。

来源:天津网-城市快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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